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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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大鹏执业律师 合伙人员

执业经历

广东潮汕
2008年从事法律工作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

专注领域

刑事辩护/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注重理论与实务两头并重的研究学习,尤其擅长庭前辩护,办案理念奉承“精细化辩护”、“策略性辩护”、“进攻型辩护”、“可视化辩护”,近年成功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性案件辩护,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个人案例

1.公安部督办的湖北省建国来第一毒大案,赵某涉嫌贩卖毒品被判死刑一案二审成功“排除非法证据”并获改判死缓。
2.叶某涉嫌三千万的合同诈骗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撤案。
3.应某涉嫌五百万合同诈骗不起诉。
4.蔡某涉嫌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一百九十万不起诉。
5.李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
6.市级部门公务员颜某涉嫌强奸罪证据不足不批捕。
7.轰动一时的“海鲜霸”案件主犯刘某涉嫌强迫交易罪超过追诉期限不批捕,成功取保,后结案。
8.段某涉嫌一千六百万合同诈骗证据不足不批捕,成功取保,后结案。
9.与韩友谊律师共同办理叶某涉嫌三千万的合同诈骗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并撤案。
10.卢某涉嫌职务侵占证据不足罪不批捕,成功取保,后结案。
11.蔡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不起诉。
12.詹某涉嫌赌博罪情节轻微不批捕。
13.李某涉嫌盗窃情节轻微不批捕。
14.游某涉嫌强奸证据不知不批捕。
15.方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缓刑。
16.杨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情节轻微不批捕。
17.谢某合同诈骗两百万,二审不开庭直接由十一年改判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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