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律师 ,武汉大学法学本科
湖北超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
广东振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广东普罗米修(龙华)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
市律协任职及社会兼职
深圳市龙华区法学会 常务理事
深圳市律师协会龙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主任
深圳市龙华区律师公益联合会 会长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特约监督员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文明促进会 副会长
深圳市龙华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 副会长
深圳仲裁委员会、惠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湛江仲裁委员会/湛江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律师志愿服务团成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考核评议团考官
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会员
擅长刑事辩护、行政、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
凭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二十余年的执业经验,段春晓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的民事、经济、刑事及行政案件,如代理某公司在安徽芜湖应诉在全国赫赫有名的“安徽傻子瓜子大王年广九”之子年某买卖合同纠纷的胜诉;又如在企业注册资金虚假如何处理尚无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段春晓律师大胆实践,终于通过法律手段使某注册资金虚假企业的开办单位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损失。段春晓律师勇于钻研,大胆实践,在案件处理上另辟蹊径,能让处于劣势的案件往往能完胜。其曾成功代理的若干案例在深圳罗湖区法院、宝安区法院首开先河,为今后法院受理类似案例奠定了基础。段春晓律师成功代理的部分案例也先后被羊城晚报、深圳经济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和 internet互联网刊登或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