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法学学士学位、曾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法制科实习、现为广东普罗米修(宝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各类民商事经济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公司法律顾问
实习期间参与办理了不同种类的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参与了数起刑事案件的辩护,作为公司法律顾问专项合同审理。例如:陈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付某诈骗案;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涉案标的:2500万加股权,车辆);曾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1061180元);深圳市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货运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81291.5元);吴某民间借贷案(涉案标的:4507068.5元);谭某强制执行加债权人撤销权案(涉案标的3983671元);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标的:300000元);深圳市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仲裁案(解除合同,合同金额:868000元);深圳市某公司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纠纷(原告起诉1229967元,作为被告答辩,判决支持我方观点减少委托人损失近五十万);深圳某电子科技公司与员工劳动争议案(代理公司方,与员工调解结案);王某委托合同纠纷(诉讼标的:40088元)。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件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