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总所合伙人
广东普罗米修(中山)律师事务所 主任
深圳市律师协会ADR专业委员会 委员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 律师调解员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
在公证系统工作多年,擅长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熟悉公司设立、变更、股权转让、企业并购及清算、劳动关系管理及人事风险防控等公司全程运营业务,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债权保护、债务清收、商务谈判及其它公司法律实务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精通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
以客户为本,运用法律、智慧、勇气和谋略等综合手段及方式处理每一宗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是李律师执业以来的经验和体会。本着“诚信、务实、勤勉、专业”的执业理念,凭着扎实的法理功底和灵巧的办案技能、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以清晰的办案思路、严谨的办案风格和优良的办案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赞誉。
民商事诉讼业务,公司法律服务、刑事辩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