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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罗米修儿童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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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由广东省司法厅于20023月核准设立,经过14年的规范经营,已发展成为拥有130多名执业律师和6个分所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深圳市罗湖区。目前规模居深圳市前十、罗湖区属第一。本所秉承“诚信、敬业、感恩、贡献”的核心价值观,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多年来先后被评为深圳市司法行政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并与深圳市红十字会联合组织过2008年汶川地震募捐活动。深圳市普罗米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本所的关联机构,专门从事律所文化的建设和传承工作及本所社会责任和慈善公益事务。梁江洲律师作为本所的创始人和首席合伙人,是本次基金会的倡导人和原始基金的捐赠人。

十多年来,本所对社会提供了优良的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也使我所实现了稳步、健康的发展。除了自身的发展之外,我们认为对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弱势群体的帮扶也是责无旁贷的。因此,我们决定以我们部分收益,专注慈善公益事业的一个小领域,对儿童教育方面进行定向的、持续的捐助。具体内容包括:1,资助边穷地区小学校舍的修建;2,边穷地区失学儿童或困难儿童的资助;3,边穷地区小学教师的培训。我们在正常的业务收入中固定抽取一定比例投入基金会,使得基金有固定、稳定的来源,随着律师规模、和营业收入的逐渐扩大,投入公益基金的金额也相应增加,以这种方式尽微薄之力,持续进行公益活动,引领律师界的公益风气。当然,也可能引领我们的广大客户对我们善举的认同,从而也加入到慈善公益的行列来。

深圳市普罗米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2年设立,原业务范围是商务咨询,2013年由原深圳市德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改名为现名,并将业务转为从事本所律师文化的建设和传播,主要进行律师培训、企业文化宣传、律师联谊、各地分所的策划与建设。是我所的关联机构。作为发起人,将来在运营基金会方面起积极作用。

基于以上理念,我们决定由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普罗米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梁江洲作为发起人,申请成立非公募基金会,拟定基金会的名称为“深圳市普罗米修儿童关爱基金会”。基金会的宗旨是:关注儿童的健康、快乐与教育。

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1、扶助边远贫困地区的失学和贫困儿童,资助其校舍的修建;

2、资助边远贫困地区小学教师的培训项目;

3、社会特困、贫病、危难人群的救助。

基金会成立后,律师所在原始注册资金的基础上,将在正常的营业收入额中拨出固定比例(5.12%)进行持续的捐赠,以非公募方式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捐赠。

基金会的首期目标,是在云贵川省区对接一间乡村小学,进行对口扶持,内容包括基金会的三项工作内容。

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为2008512元人民币,由发起人梁江洲一次性捐赠。后续资金来源主要是本所律师的再次捐赠,以非公募方式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捐赠。我们相信,随着律师业务的增长,基金会的基金也必将实现持续的增长,使专项公益事业得以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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